5/23/2011

女性控制方向盤都要禁!?


女能頂半邊天,在現今社會,女性的地位與待遇較之過去已有明顯提升。經過十九世紀風起雲湧的婦權運動,性別不平等以至於日常生活各方面的權利限制,皆獲得很大程度上之解決。讀者們只消觀察自己周遭的工作環境,看到愈來愈多女性擔任不同職能的崗位,便可體會上述變遷,這情況在昔日是難以想像的。

不過,到目前為止,父權體系社會仍是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主流。雖然女性享有比以往較多、較平等的權利,但是由於固有意識形態的影響,女權主義 (Feminism) 所追求之理想仍然未可企及。更甚者,在亞洲地區的一些社會,或宗教原因、或傳統文化的關係,男性擁有主導地位此一價值觀根深柢固,婦女地位好像還是處於封建時代,她們的遭遇會教知情者感到驚訝。為何筆者會突然提起這方面的問題?就是因為一宗發生在沙特阿拉伯的新聞-一名當地婦女因違反女性不得駕駛的宗教禁令而被拘捕!


沙特婦女發起行動爭取駕駛權利

駕車女子被捕

綜合各外電消息報道,一位名為曼娜.謝里夫 (Manal Al-Sharif) 的三十二歲婦女,上周六她被沙特警方逮捕。根據當地的人權運動活躍份子與曼娜.謝里夫的代表律師薩利赫 (Adnan Al-Saleh) 所透露,最初交通警察把她扣留了六小時之後便將其釋放,可是昨天有一批刑事調查警員到其寓所再次拘捕她。於四個月前曾發起婦女享駕駛權運動的活躍份子塔希爾 (Maha Taher) 表示說:「警方在今早三時逮捕她。」當中所言之「今早」,是指昨日的早上。據了解,曼娜.謝里夫現正被扣押在東部省首府達曼 (Dammam),她將會在當地被扣留五日,以待進一步的調查。

對於曼娜.謝里夫的被捕,東部省的警方發言人拒絕評論有關事件,而內政部同樣也沒有對此事立即發表評論。明顯地,在全球唯一一個以宗教為由禁止婦女駕駛汽車的穆斯林國家,曼娜.謝里夫之所以被當局逮捕與扣押,原因實在清楚不過。更為關鍵的是,她是下月十七日爭取女性駕車權利運動發起人之一,並且在上周四於影片分享網站 (YouTube),上載了一段她自己正在駕駛的錄像短片,藉以鼓舞更多沙特阿拉伯的婦女敢於無視禁駕令。就路透社 (Reuters) 所報道,那段影片已經吸引逾五十萬人瀏覽,而該片段中顯示她在位於沙特阿拉伯東部省 (Eastern Province) 的城市阿可賀巴 (Al-Khobar) 駕車。還有,她與其他發起人在社交網站上進行宣傳,同樣旨在激勵當地女性於下月那日參加駕車行動。

上述如此舉動,對於當地在宗教方面極之保守的政權來說,無疑等同於挑戰其統治權威。再者,「阿拉伯之春」(Arab Spring) 正在中東地區遍地開花,沙特的當權者唯恐純粹爭取女性駕駛權之活動,會演變為全民性的大規模抗爭。凡此種種因由,當地政府怎不會將曼娜.謝里夫拘禁,縱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不許女士駕車。法新社 (AFP) 引述了代表律師薩利赫今天的言論,正可反映出沙特當局逮捕她的背後這種想法。薩利赫指出,曼娜被警方起訴的罪名,是「在互聯網上唆使婦女駕駛,並煽動輿論。」好一個「煽動輿論」的罪名!單就這點,就足叫沙特阿拉伯政府戒慎恐懼。此外,筆者於《紐約時報》(New York Times) 中還得知曼娜另一罪名,那便是所謂的「擾亂公共秩序」,而此一東西亦是當權者深深加以防範的。


勇敢的沙特女士在阿可賀巴駕車 19/05/2011


宗教原因所限

撇開政治因素作考慮,僅從日常生活的角度出發,相信讀者們當聽到女性被禁止駕駛汽車一事,也會感到非常荒謬可笑,震驚於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居然還存在這種保守的事情。經翻查資料得知,正如剛才提到,在沙特阿拉伯沒有法例列明禁制婦女駕駛,然而基於宗教上的理由,當地社會規範是不容許她們這樣做。按技術層面來論,當地有法律要求其公民在國內駕駛時,是需要持有當局發出的駕駛執照,不過有關執照是不會給予女性的,此種情況下就是變相令婦女不能合法駕駛汽車。再說回那些宗教理由,據一些當地的學者與宗教機關所認為,之所以禁止婦女駕車的原因有以下幾點:

1) 女性駕駛時會令其面部外露,但在沙特的婦女必須用面紗將自己臉龐遮掩。

2) 女性駕車或許導致她們更多時候外出。

3) 駕駛汽車可能會使婦女與非血親關係 (Non-Mahram) 的男性接觸,例如在交通意外時便有機會發生此情況。

4) 婦女駕車也許會導致街道擠塞,以及剝奪了許多年輕男子駕駛的機會。

5) 駕駛汽車會是侵蝕傳統價值的第一步,例如可能會破壞性別隔離 (Gender Segregation) 的傳統。



人權觀察組織有關沙特婦女人權之報告

說法不成理由

綜觀以上數點理由,筆者認為實在有點無理。在第一點方面,駕駛汽車的時候,婦女一樣也可以戴著面紗,只要沒有妨礙駕駛者的視線便可,這樣便可不會觸犯女性不遮掩面頰的禁忌。至於第二點,可以駕駛汽車與會否經常離家外出,兩者根本沒有邏輯上的直接關係,以此理由來禁制婦女駕車權利,實在說不過去。同樣,第四點的說法也是毫無道理,女性駕駛汽車會導致街道擠塞!?不知那些持此觀點的人是否認為,每位駕車的女性均是傾國傾城之美女,當她走到街上,就會引來眾多男士爭相一睹其風采而致道路擠擁乎!?剝奪年輕男子駕駛的機會!?難道目前的做法,就不是剝奪了年輕女性駕駛的機會!?

另外,第三點與第五點的解釋亦是有可議論之處。基於沙特婦女不許駕車,故此需要僱用司機或召喚計程車。然而,在此一情況之下,即是代表著她們接觸到非血親的男性司機,這豈不是違反了在公眾地方與非血親男子交往的禁令 (Khalwa)?相反,若果女性擁有自行駕駛的權利,這樣卻能夠減少因僱用司機或召喚計程車而接觸非血親男性之機會,同時更能實踐性別隔離的宗教傳統。

吾以為不管任何宗教 (邪教除外),其宏旨皆是為人類的今生與來世帶來真、善、美,並促進互相關懷,而不是太過拘泥於教條細則或繁文縟節。的確,一個國家有權選擇一種宗教作為自身的國教,作為其人民共尊共守之信仰。可是,假如其所訂立之教令法典卻是奪去了民眾的權利,甚至只是作為維護一政權絕對統治地位之幌子,那便有違宗教的原有意義,而真真正正地成為了馬克思 (Karl Marx) 口中統治階級壓迫普羅民眾的思想工具。況且由實際狀況出發,現代化的發展,勢所難免會令女性參與社會之程度日益提高,禁止她們駕車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。如何令宗教傳統價值與現代社會相適應,實乃沙特政府與當地保守勢力無法迴避的挑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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